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为适应扬中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需要,经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扬中市广播电视中心(市政府直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下简称广电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对象
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㈡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4月30日至1998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㈢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㈣具备良好的品行;
㈤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㈥身体健康、品貌端正,无残疾、无色盲、无听力障碍;
㈦具有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热爱广播电视工作,有较强的新闻采编能力,文字功底扎实;
㈧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扬中市广播电视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附)。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应聘报名
㈠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www.zjrsks.com.cn,下简称市人事考试考工网)。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6年4月25日9:00-4月27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4月25日9:00-4月28日16:00;
3.缴费确认时间:2016年4月25日9:00-4月29日16:00。
㈡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4月27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并于参加笔试后3日内,凭相关证件到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255-1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㈢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站和扬中市人社局网站(www.yzrs.gov.cn)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5月3日9:00-16:00登录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改报本公告中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㈣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到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5月12-14日。
㈤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市广电中心根据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资格审查
㈠资格初审
市广电中心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要求:
1.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
3.对考生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应补充的内容。
㈡资格复审
所有岗位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内容为笔试后入围面试的人员报名所应需资格条件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材料原件(2016年应届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1份;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站、扬中广电传媒网(www.yzgdcm.cn)和扬中市人社局网站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合格线内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四、考试
㈠报考电视播音员岗位,考试由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
1.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主要包括普通话语音知识、时政常识、新闻基本知识及写作等,满分100分。笔试合格线为50分,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不足5倍比例的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专业技能测试:主要内容为试镜,主要测试应聘者上镜仪表形象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者不得入围。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㈡报考记者岗位,考试由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以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1.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新闻写作和新闻理论等,满分100分。笔试合格线为50分,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不足3倍比例的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拍摄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㈢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扬中广电传媒网和扬中市人社局网站发布公告,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查询,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现场公布,并于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告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专业技能测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如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市广电中心按岗位要求并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完成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扬中广电传媒网和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和公告中的岗位等级办理人员聘用手续。被聘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电视播音员除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外,每月加发播音员特殊岗位津贴。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16年应届毕业生在2016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毕业后一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七、纪律和社会监督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本人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对违反招考和录用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咨询电话:市广电中心 0511-88181811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 0511-88332609
市广电中心纪检组 : 0511-88120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