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16名,特制订本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医院本次招考领导小组,张辉任组长,韩周双、舒达勇、徐建宏任副组长,人事科、医务部、护理部、药剂科、总务科、财务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本次招考进行组织、实施、监督等。
三、招聘职位及报考条件、职位简要描述
(一)招聘职位及报名条件、职位简述
1、招聘职位:护理人员6名、医生6名(西医儿科2名、中医儿科2名、急诊科1名、肛肠科1名)、药学人员1名、管理人员1名、检验人员1名、影像人员1名。
2、报考条件:
(1)护理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类别专业;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年龄28周岁以下(1988年4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肢体无残疾,身高女155厘米以上、男160厘米以上。
(2)医生、药学人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4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西医儿科医生要求西医临床类别专业,中医儿科医生要求中医临床类别专业,急诊科医生要求西医或中医临床类别专业,肛肠科医生要求中医临床类别专业,药学人员要求中药学类别专业。有执业医师资格者从优(总成绩加10分);已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者只参加面试,年龄放宽至40周岁。
(3)管理人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卫生管理或临床医学类别专业,年龄28周岁以下(1988年4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肢体无残疾。
(4)检验人员。中专及以上学历、医学检验类别专业,年龄28周岁以下(1988年4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5)影像人员。中专及以上学历、医学影像类别专业,年龄28周岁以下(1988年4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3、职位简述:
(1)护理人员。在本院或分院(茅坪镇卫生院)从事护理工作,或医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2)医生。在本院或分院(茅坪镇卫生院)从事相应岗位的医疗等工作,或医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3)药学人员。在本院中药房从事调剂、处方审核等工作,或医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4)管理人员。在本院医务部或办公室工作,或医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5)检验、影像人员。在分院(茅坪镇卫生院)从事检验、影像工作,及分院(茅坪镇卫生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4月5日至1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
护理人员:护理部(行政楼103室)
其他人员:医务部(行政楼305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除护理人员外,确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其他人员到场报名)。
(四)提交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就业推荐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医院留存。
(五)资格审查:报名时先进行资格初审,合格者予以登记报名;报名后经审查资格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
(六)报名费:每位报名者交报名费¥50元。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4月19日上午9:00-11:00笔试,下午2:00-6:00面试。如时间变动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湄潭县中西医结合医院会议室。
(二)考试须知
1、报考人员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并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20分钟者作弃考处理。
2、开考比例。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数与该职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即开考比例)低于3:1的,对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开考比例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报名后未能参加笔试的,计入开考比例。
3、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进入面试人员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
(三)考试成绩
1、笔试、面试成绩均设100分,总成绩各占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湄潭县政府网站上公示3天。
六、体检
(一)笔试、面试成绩公示期满后,根据招聘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取面试成绩较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
(二)体检在本院进行,其他体检结论一律不予以认可。体检时间临时通知。
(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空缺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体检以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七、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异议且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空缺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一)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按照职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医院(人事科)报到的(检验、影像人员到茅坪镇卫生院报到),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二)医院按国家规定给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薪酬按医院聘用人员薪酬制度执行(检验、影像人员按茅坪镇卫生院聘用人员薪酬制度执行)。
九、其他
本次招考后至2017年3月30日止,一次性招聘护理人员不超过2人的,从参加本次考试的人员中直接择优录用(落选人员总成绩前6名中由高到低依次录用)。
本《招聘简章》由医院招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24223275(医务部)
0851-24253200(护理部)
0851-24252725(人事科)
湄潭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