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速录员2名,文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南京市户口,常住地在浦口;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打字速度在每分钟60字以上,正确率95%以上;
6、有常用公文写作能力;
7、报考文秘岗位还需要具有撰写单项工作方案和计划、活动简报、部门工作总结、调研文章和外宣材料的能力。
8、身体健康,符合有关体检要求;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3)曾被劳动教养的;(4)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5)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3月30日—4月5日
2、报名地点:浦口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大桥北路5—8号)。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携带身份、户口簿、毕业证书(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考试
根据需要进行公文写作测试、打字测试和面试。
(三)体检、政审
拟录用人员需要进行体检,并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三、聘用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被聘用人员实行议定工资,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咨询电话:58499269联系人:高燕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