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盐城市信访局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
盐城市信访局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与人数
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3名,性质为编制外社会用工,主要从事信访辅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
1. 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品貌端正,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
岗位名称 |
招考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它 |
信访辅助岗位1 |
2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 |
专业不限 |
|
信访辅助岗位2 |
1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 |
计算机(大类)类 |
男性 |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 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3)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人员招聘程序
整个招聘工作由盐城市信访局和盐城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1.人员报名
人员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8日—4月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盐城市信访局办公室(盐城市府西路6号盐城市图书馆西南侧),联系电话:0515-86660355。
(2)报名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请认真准确填写《盐城市信访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在职人员报名时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如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本次招聘收取报考人员考试费每人100元。
2.资格审查
对参加报名人员认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3.考试形式
人员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考核。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含末位同分者)。达不到1:3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素质、沟通协调能力、岗位适应性、语言表达能力等。
(3)成绩评定:笔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招聘人选。当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4.人员聘用
(1)体检和考察: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政审要求。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人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盐城市信访网(http://www.ycxfj.gov.cn)、盐城人才服务网(http://www.yhrc.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经查属实,不予聘用。公示无异议人数低于应聘名额时依次递补。
四、人员工资待遇
按照盐城市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的有关规定,人员聘用后,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劳务中介机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报酬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并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本公告由盐城市信访局和盐城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15—86660355、88190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