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人民医院外科综合楼近日即将投入使用,为了满足三甲医院的技术岗位需要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七台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七办发〔2011〕31号)的规定,结合医院发展、岗位需求和学科建设等实际情况,经市卫计委批准,拟再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8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在2015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中成绩合格人员)、工作能力及业务水平;
(三)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符合体检要求);
(四)截止2016年3月14日,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14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3月15日-3月22日(工作日内);
报名地点:七台河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五楼人事科(桃山区山湖路49号);
咨询电话:0464-8669122。
(二)报名材料
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2015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截图、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和试用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一)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
(二)笔试。资格审查合格者可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本专业的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得分达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笔试所得分数按40%折算后计入总分。
(三)面试。笔试合格者将进入面试程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组对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行为举止、言语表达、综合分析、应变能力等做出量化打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得分达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所得分数按40%折算后计入总分。
(四)技能操作。面试合格者可参加技能操作考试,技能操作考试由评委当场进行评分。技能操作考试满分为100分,得分达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技能操作所得成绩按20%折算后计入总分。最后,按笔试、面试、技能操作成绩实得分数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40%+技能操作成绩×20%,按照岗位招聘名额由高至低依次确定人选。
(五)体格检查。拟确定的人选由市卫计委、市人民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如有影响工作的疾病将不予聘用。
(六)公示。按照笔试、面试、技能操作的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同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无异议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确定为录取人员。
(七)试用考核。公示无异议者按照程序进入试用期。硕士研究生试用期为1个月,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所在科室进行民主测评,科室领导根据其工作能力、表现及民主测评结果写出科室评价意见,经医务科、主管院领导审批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合格。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聘用。考核合格者医院与其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期满后,视工作表现和工作能力决定是否续聘。
五、相关要求
(一)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也可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剂;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在应聘过程中,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人员也将予以辞退;
(四)合同期内工作考核不胜任或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者医院可随时解聘。
七台河市人民医院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