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2016年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播音员、主持人)公告
根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楚人社发〔2013〕16号)精神,经大姚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经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决定公开招聘大姚县广播电视台播音员(主持人)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大姚县广播电视台播音员、主持人各1人。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3.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委认定的一级乙等以上(含一级乙等);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形象气质好,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6年3月1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人员3年内不得报考的;
5.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每天上午8:00—12:00,中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经电话联系后通过电子邮件传送报名信息。
3.报名地点:大姚县广播电视台办公室;联系电话:0878-6222111。
网上报名邮箱号码:dygb111@163.com,网上报名表在大姚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dayao.gov.cn)中下载(大姚县公开考试招聘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报名登记表)。
4.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提供本人简历,有条件的提交播音主持视频资料。
(3)提供近期免冠5寸彩色照片2张。
(4)通过网络报名的,需通过电子邮箱或邮寄的方式提供个人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测试证等相关复印件,原件在资格审查时提交。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大姚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初审主要是对考生所持证件、材料与报考条件是否一致进行查验审核。报考人员须出具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经资格初审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考生由大姚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综合素质考试和专业素质考试,由大姚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组织实施,并对考试的全过程负责。综合素质考试以面试的方式进行,专业素质考试以试播的方式进行。
(一)综合素质考试(面试)
面试主要内容:形象气质、综合素质、现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才艺展示。
综合素质考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素质考试(试播)人员。
(二)专业素质考试(试播)
专业素质考试(试播)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专业素质考试(试播)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考聘过程。
(三)考察和体检
1.确定人选。在专业素质考试成绩70分以上的人员中,由大姚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2.体检。由大姚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及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拟聘用人员到大姚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按岗位专业素质考试成绩在70分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3.考察。由大姚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对进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大姚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在大姚公众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五)聘用
公示期满未发现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的拟聘用人员,由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上报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六)身份待遇
聘用人员身份按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资及福利待遇;工资待遇按照同类人员上浮50%。
大姚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