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是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智库”之一。
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科研部门:6名。
2、行政部门:1名。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基础理论扎实,专业知识较强,学习成绩优良,工作表现突出,有一定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对象岗位条件
1、科研部门:
(1)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35周岁以下;
(2)经济、经济管理、金融、产业经济、区域经济、城市规划、能源管理、交通运输、环境科学与工程、文化产业管理等专业;
(3)从事政府和社会决策咨询服务,开展中观经济研究等工作;熟悉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基本理论,具有良好的经济分析和判断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与口头表达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和实证研究能力。有在政府或研究机构作为学术带头人或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省、部、市级经济类课题的研究工作经历者优先。
2、行政部门:
(1)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
(2)工商管理专业;
(3)熟悉相关专业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文字与口头表达能力;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招聘办法
1、报名:
应聘者请将《市发展改革委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网上下载并填写)、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301号19楼,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人事部收。邮编:20003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3月20日。
2、资格审查
本单位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笔试。
3、面试和笔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笔试、面试名单。笔试由单位组织,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4、体格检查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组织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5、考察
由本单位进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拟聘人员将在“21世纪人才网”公示7天,无异议者,经审批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根据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待遇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享受相应职务级别待遇,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池老师(请在资料寄出后的3个工作日后电话确认)
电话:54236078
邮编:200032
附件:
1、《2016年市发展改革委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简章(市发展改革研究院)》.rar
2、《市发展改革委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