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市东丽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区补充教师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6年东丽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今年计划招聘教师69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2、具有非农业户口。农业户口的大学毕业生可以报考,但须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取得非农业户口,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3、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具有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普通话标准;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或记过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办法
招聘公告于2016年2月18日(星期四)9:00至2016年2月26日(星期五)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tj.lss.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dlrsj.com)、东丽教育网(www.tjdljy.net)发布。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缴费及准考证下载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址: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6年2月29日(星期一)9:00至2016年3月4日(星期五)18:00。
审查时间:2016年2月29日(星期一)9:00至3月5日(星期六)18:00。
缴费时间:2016年2月29日(星期一)9:00至3月5日(星期六)18:00。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在报名网上给予答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16年3月10日(星期四)9:00至16:00。
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5元。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专业技能考核。
1、笔试
笔试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特教教师(一)和(二)岗位只进行《教育综合知识》考试。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16年3月16日(星期三)9:00至3月18日(星期五)18:00。
笔试时间:2016年3月19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教育综合知识》。
下午14:00—16:00《学科专业知识》。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考生可于2016年4月1日(星期五)登陆报名缴费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需持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及报考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等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报考资格证书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缴纳面试考务费和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2016年4月9日9:00至4月11日12:00。
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4月5日—8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和说课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达不到及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以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音乐、体育、美术、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康复治疗岗位确定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人选,其他岗位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因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下一环节人选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取面试成绩高者;如果再出现总成绩一致者,采取增加计算面试成绩小数位数的方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笔试、面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一周之内通过天津市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dlrsj.com)、东丽教育网(www.tjdljy.net)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专业技能考核
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达不到及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专业技能考核、专业技能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经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
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于考核结束当天在考核地点公布。
专业技能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认证、考察和公示
1、体检
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经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从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
2、学历认证
体检合格人员到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学历认证。学历认证仅认证报名时所提供的毕业证书。
3、考察
对学历认证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认定不宜从事教育工作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不予聘用。
4、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体检结果、认证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lss.gov.cn)、天津市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dlrsj.com)、东丽教育网(www.tjdljy.net)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结果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凡聘用的“985”院校和“211”院校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三万元;“985”院校和“211”院校硕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四万元;“985”院校和“211”院校博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五万元。
凡要求提供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需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凡未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类别、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在报名、笔试、面试、专业技能考核、体检、考察等环节中应聘人员有舞弊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本方案由东丽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8437571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84376638
附:2016年天津市东丽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2016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