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锦州市太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2016年太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方案》,经区政府批准,现就2016年锦州市太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笔试面试、择优录用的原则。
3、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人,具体岗位详见《2016年锦州市太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觉悟高,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遵守事业单位管理条例,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备招聘岗位相应的职业道德素养、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心理素质。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对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在读研究生和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在招聘范围内。
5、对于已经在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参加工作,其劳动合同中没有限制最低工作年限的人员,要取得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后方可报名;其劳动合同中有限制最低工作年限且在限制期内的人员,想以辞职的方式进行劳动合同违约人员,为了遵守所在单位劳动合同的权威性和注重考生的诚信原则,请考生在报考前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再进行报考,否则在录用时不予录用。
(二)报考职位条件
报考职位具体条件详见《2016年锦州市太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信息表》。
四、年龄要求
年龄要求:招聘的事业单位职位年龄要求在18岁以上至30周岁以下(1998年1月31日至1986年2月1日期间出生)。
五、招聘程序
(一)申请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缴费的方式。
考生请拿所报考职位要求相关材料到锦州市太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20室(锦州市太和区解放西路226号太和区政府三楼320室,电话:0416-5168320),现场缴纳考务费人民币100元(2科),同时开据收费发票。
现场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6年2月16日。(特别提醒咨询电话可以随时接通)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总分为200分,按权重计分办法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不及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按权重计分方法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时间、地点及细则另行通知。
(四)确定体检人选
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学历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聘资格。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取消录聘资格。
2、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考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七、公示与聘用
笔试成绩、面试通知、面试成绩、总成绩及其他相关信息可到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zth.gov.cn)查询。对体检合格人员视为拟录聘人员,名单在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聘手续。
录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聘资格。经考核合格者签订事业单位长期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明确限定本职位5年内不允许流动,否则追究经济赔偿。
八、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2、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政策,严密组织,严肃纪律,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能。
3、严格招聘纪律,对违规、违纪者,要按照“锦人发〔2009〕1号文件”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4、咨询电话:0416—5168320
太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