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工作,经睢宁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出所社区警务文职人员。公告内容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身份
1、招聘人数:人数为56人,男性。
2、主要职责:社区警务文职人员主要是协助社区专职民警开展人口管理、服务群众、收集社情、社区巡逻、安全防范等工作。
3、特别说明:文职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非经国家规定的人民警察(公务员)录用程序,文职人员不能转录为人民警察(公务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性别(男),年龄为20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0日期间出生);
3、具有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5、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纹身、无色盲;
6、具有睢宁县常住户口,在户口所在地有固定住所。
特别说明;报名参加此次社区文职人员考试的考生,在填表过程中一定要注明你所意向去的单位,可以填报的单位拟招聘的指标是(古邳派出所5人、官山派出所3人、黄圩派出所3人、李集派出所4人、凌城派出所4人、刘圩派出所1人、龙集派出所3人、浦棠派出所1人、邱集派出所4人、沙集派出所1人、双沟派出所4人、苏塘派出所3人、桃园派出所3人、王集派出所3人、魏集派出所3人、姚集派出所4人、张圩派出所3人、岚山派出所4人)选择单位报名参考人数比例为1:3,选择意向后,成绩合格的本辖区的人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从事社区警务辅助文职工作:
1、曾受刑事处罚的;
2、曾受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的;
3、曾被用人单位开除公职的人员;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6、其他不适合在公安机关从事文职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考生按要求下载附件并填写《睢宁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携带报名材料,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2.报名地点
睢宁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县局办公楼6楼626房间,电梯口向西至最西端走廊北侧),联系人:张克怀,0516-68860027(固定电话),内线60027,15952242258(手机电话),公安短号513358。
3.报名时间
2016年1月20日至2016年1月3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4.报名材料
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近期同版免冠二寸照片4张,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准考证领取
2016年2月3日(星期三),上午9:00至下午5:00,准时到县公安局警辅办(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原则上必须本人领取,不允许代领。(注:考试时间、地点、考场、成绩查询及注意事项,准考证上都有详细提示,请考生仔细阅读)
(三)考试选拔
采取笔试、计算机、面试的方法进行。
1、笔试: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
笔试科目为:采取闭卷形式,考核内容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大纲》。
笔试时间:2016年2月20日上午9:30至11:30。
2、计算机考试
计算机考试时间:
第一场:2016年2月20日,下午14:00-15:30;
第二场:2016年2月20日,下午16:00-17:30。
计算机采取上机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打字、Word、Excel、Photoshop、PPT等操作及实践应用。
笔试加计算机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3、面试
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时间:待定
纪律要求:
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严格按规定时间进入考点侯考室,迟到者、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补试;面试人员不准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点侯考室,不准大声喧哗,服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如出现违纪现象和行为,将取消其招聘资格。
程序要求:
(1)面试人员按报名先后顺序,抽签决定面试的顺序号。
(2)面试人员不得携带任何资料、不得与外界联系、不得离开指定地点。
(3)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依次有工作人员引领进入面试室,面试开始后,面试人员只能报出自己的面试顺序号,不得说出自己的姓名。
(4)面试结束后,评委当场亮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核分员当场核分并宣布面试成绩。
4、考试分值:(1)理论考试,占40分;(2)计算机操作,占40分;(3)面试,占20分。
考生考试总成绩=理论考试成绩+计算机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分高者优先,如果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理论考试高者优先)
四、考试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查询均在睢宁县公安局大门南侧。
1、理论考试、计算机操作成绩查询在2016年2月23日14时左右。
2、面试成绩查询时间待定。
五、政审
政审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聘任人员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消防事业,政治历史清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现实表现良好。
六、体检
政审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考《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参加体检人员要在县公安局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七、递补
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工作结束后,因不符合条件淘汰人员出现空缺的职位,在同一面试场次依考生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依次递补,递补的考生依次进行体检、政审考核环节。
八、确定人选、公示
政审、考试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于2月28日前在睢宁县公安信息网、睢宁县相关媒体上公示。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公安局提出聘用意见,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于2016年3月1日至3月5日到工作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薪酬待遇
文职人员的薪酬保障为每月2500元,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种保险。
以上公告内容由睢宁县公安局发布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睢宁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睢宁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睢宁县公安局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