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书记员:1名,年龄不超过36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法学专业。政治素质高,无违法犯罪记录。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理解能力和归纳能力,身体健康。有在检察院、法院、律师事务所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1月20日周三、1月22日周五上午招聘会。
地点: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经济技术开发区港湾西路30号,乘3、19路公交车到百线广场(原二航局)站下车)。
应聘者在现场报名时,须携带个人简历(样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它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应聘人员对应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报名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入围笔试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试卷满分为100分,均为基本法律知识。
应考人数与聘用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应考人数不足时,取消该次招聘。
为确保新聘用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根据应试者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6:4。
3、体检及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及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有关待遇
实行劳动合同制,工资待遇参照经济技术开发区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解释。
联系电话:0553-5770109
附件: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