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区海防管理工作需要,崂山区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4名海防协管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双眼裸视力在4.8以上;
(六)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七)男性,山东省常住户口,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3日以后出生);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2)受公安、司法机关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部队服役期间违反条令条例及部队法规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近三年内受过其他党纪政纪处分的、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家族或本人有遗传传染病、精神病史的;
(7)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条件。
(九)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招聘办法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发布在崂山政务网(www.laoshan.gov.cn)。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5年1月13日-14日(工作日9:0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
崂山区中韩街道办事处11楼西侧办公室(地址:崂山区深圳路177号)。
联系人:张萍、监立响 联系电话:55580650、55580656
3.报名所需材料
请有意报考的符合条件的居民持有效证件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须携带网上下载并打印填写完整的《崂山区海防协管员报名表》二份(详见附件)、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部队退役证明材料、机动车驾驶证、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同版免冠彩照4张。上述材料原件用于现场资格审查,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以备核查。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所提供资料有不实者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由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等方面要素。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情况和岗位数划定合格分数线。
(五)体检、政审
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招聘职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如一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成绩相同,则加试面试。因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政审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政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任或者取消聘任。
体检、政审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
考试成绩及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崂山政务网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3天。
四、聘用待遇
拟聘用人员每月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保险和公积金)。另有人均每月600元的绩效考核补贴(绩效考核补贴发放按照崂山边防大队绩效考核办法实施)。
五、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2.招聘信息查询网址:崂山政务网(www.laoshan.gov.cn)。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2016年崂山区公开招聘海防协管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