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委讲师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北京市委讲师团是北京市委宣传部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组织干部在职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形势政策教育的重要职能机构。主要工作职责为:组织实施重大宣讲活动;为党委中心组提供学习服务;对广大基层干部群众进行经常性的形势政策教育;组织全市开展百姓宣讲活动;社会讲坛管理、宣讲家网站运行及监管等。
因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附件1)。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资格条件;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五)30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15年12月31日;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月15日(以邮戳为准)
(二)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网上下载报名表(附件1),粘贴照片,将报名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寄至我单位,并在信封正面左下角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日期以邮戳为准)。
邮寄报名材料包括:
1.《北京市委讲师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填写清楚表中要素,并在个人诚信声明一栏中签字;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4.人事行政关系证明原件;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7.自行准备的其他材料。
注:复印件均需使用A4纸,经本人签字后,按照上述顺序装订。
报考者应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我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在宣讲家网站(www.71.cn)上公示。
四、考试内容和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参加考试时均需携带身份证。
(一)笔试
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请及时登录宣讲家网站(www.71.cn)查询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为5:1。如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的竞争比例,按照笔试合格人数进行面试。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面试及综合成绩在宣讲家网站(www.71.cn)上公布。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应聘人员对已经公布的笔试、面试及综合分数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天内向我单位申请复查,复查范围包括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等。
五、考察和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考察工作在公布考察人员名单后10天内完成。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我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如拟聘用人选考察或体检不合格,按综合成绩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宣讲家网站(www.71.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我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七、需说明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作出严肃处理,取消此次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宣讲家网站:www.71.cn
咨询电话:84187139
监督电话:84187223
附件:1.《北京市委讲师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需求表》
2.《北京市委讲师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表》
北京市委讲师团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