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联合大学于1978年建校,其前身是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30多所大学的分校,1985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为北京市属综合性大学。经过37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的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现有经、法、教、文、史、理、工、医、管、艺等10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高职教育、继续教育和留学生教育协调发展的完备人才培养体系,是北京地区规模最大的高校之一,也是北京市重点建设的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学校分布在北京的6个城区,已形成以北四环校区为中心,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办学格局。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16年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并取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职业使命感,身心健康;
(二)非北京户籍应聘者应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条件。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应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
(三)其他条件见招聘计划。
二、招聘岗位
需求岗位、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招聘人数、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请参见附件。
三、报名时间
(一)学术带头人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1日;
(二)教师岗位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3月11日;
(三)辅导员岗位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月3日16时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请访问北京联合大学招聘系统(网址:www.edu.cn/buu),在线注册简历信息并申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教师岗位应聘者咨询请与具体院、教学部联系,辅导员岗位请与学生处联系。招聘公告中所留邮件地址仅限咨询,报名需登录招聘系统在线注册简历信息并申报岗位,邮箱投递简历报名无效。
我校对应聘材料初步筛选后,会电话通知候选人参加面试,不符合初审条件的人员恕不回复,敬请谅解。
后续关于招聘结果将通过学校网页(www.buu.edu.cn)发布,请持续关注。
(二)选拔程序
1、教师岗位:由招聘单位进行简历筛选,对于初步入围的应聘者,审核其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代表性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等,重点审核业绩材料能否满足应聘岗位条件,确定面试候选人,并对候选人组织进行面试、试讲及考核。招聘单位将拟聘人员材料报学校评议审核。
2、辅导员岗位:请参见附件“北京联合大学2016年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三)公示
人事处将通过面试、心理测试、学校审核的应聘人员信息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阅档、政审、体检
我校人事处协助各部门对应聘人员的档案进行查阅。政审主要涉及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内容。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办理入职手续
阅档、政审、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应聘人员应按照我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阅档、政审、体检及报到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聘用及待遇
1、享受北京市事业编制待遇,按照北京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薪酬,社会保险、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按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
2、对于符合条件的博士毕业生学校给予一定的博士津贴。
3、京外生源毕业生的进京户口按北京市有关政策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边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10-64900140,64900911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7号北京联合大学人事处
邮编:100101
传真:010-64900035
我们热诚期待您的加盟
北京联合大学人事处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