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需要,总务处膳食营养科拟招聘劳务派遣配餐员若干名,招聘条件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初中及以上学历;
2、年龄40岁以下,身体健康,头脑清晰、体力好、为人热情。
二、岗位职责:
1、负责所分配病区病人三餐的订餐、退餐、补餐、送餐工作;
2、负责所分配病区病人的打开水工作;
3、热情服务病人,努力帮助病人解决有关饮食服务工作中的困难,提高病人满意度;
4、负责科室所分配科内区域的卫生清洁工作;
5、负责所管辖餐车及餐具的清洁卫生工作。
三、报名截止时间:12月18日(周五)下午5点前,逾时不候。
四、报名地点:一附院人事处(大学针推楼2楼213室)
五、报名时请按以下顺序提交材料(原件1份、A4复印件1份):
1、《报名信息采集表》(请点击附件下载填写,打印后手工签名)。
2、个人身份证(双面复印)。
3、毕业证、学位证。
4、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报告(请查看http://www.gradjob.com.cn/defaults/xljd_guide2.jsp )。
5、本人户口簿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户口页)。
6、社保缴费记录单(有工作经验者,从首次购买社保开始计算)。
7、计生材料请按以下顺序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A.未婚人员: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办理)。
B.已婚未育人员:
(1)配偶的身份证(双面复印)。
(2)配偶户口簿(户口本首页及配偶页)。
(3)双方结婚证。
(4)双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证(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办理)。
C.已婚已育人员:
(1)配偶的身份证(双面复印)。
(2)户口簿(户口本首页及配偶页)。
(3)双方结婚证。
(4)双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证(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办理)。
(5)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6)独生子女证(三优证)。
(7)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证明。
以上所有证件都需备齐复印件,计划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都必须由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核发。
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证件不齐全者,恕不接受报名。
联系电话:36591831,张老师 或 36591414,李老师
人事处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