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广播电视台是我县社会公益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加强新闻播音与主持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新闻窗口形象,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女性播音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5年淮安市金湖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含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中: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他考生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8日)前取得公告、《岗位表》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已取得国家播音上岗证书者可放宽到35周岁(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正常履职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6.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为招聘单位服务3年以上。
现役军人、在读非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按相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实行“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7日-2015年12月18日(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不含节假日)。
2、报名地点及电话
报名地点:淮安市金湖县建设路58号(金湖县广电大楼五楼广播电视台办公室)。
咨询电话:0517-86806588,0517-86882357。
3、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③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与播音主持岗位相关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近期同底免冠彩照2张;
⑥本人播音录像光盘一份。
(2)网络报名,如现场报名有特殊困难的考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报名,将报名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往金湖县广播电视台邮箱1612517795@qq.com,另须邮寄本人播音录像光盘一份(邮寄地址:江苏省金湖县建设路58号金湖县广播电视台,请在信封上注明“应聘”,以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为准),在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供报名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同底免冠彩照2张。
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资格初审
由淮安市金湖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填写《2015年淮安市金湖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播音员报名表》,同时缴纳报名费100元/人。
报名结束后,若缴费报名人数不足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已缴费人员于2016年12月19日(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已缴费报名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笔试内容内容为时事政治、汉语言文学、新闻播音业务等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2016年12月20日(周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在金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金湖县广播电视台网站上公布。
(三)资格复审与试镜
1.试镜人选的确定。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试镜人选。
2.资格复审。由淮安市金湖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拟进入试镜的人选应聘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如实提供符合应聘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者(含自愿放弃),取消其试镜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经审核符合应聘条件的,发给《试镜通知书》。通过资格复审的试镜人数不足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试镜。进入试镜人员名单在金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金湖县广播电视台网站上公布,进入试镜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3.试镜方式:试镜人选随机抽取一篇新闻稿件,给5分钟的准备时间,然后进行试镜,同时现场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评委根据每位选手的形象、语音、气质、技巧、现场发挥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
4.试镜成绩确定:试镜总分100分(其中形象气质40分,音色音准40分,播音技巧和现场发挥2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试镜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5.试镜时间、地点详见试镜通知书。
(四)体检和考察
在试镜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30%、试镜成绩占7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在试镜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末位总成绩相同取试镜成绩高者,下同),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在金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金湖县广播电视台网站上公布。
由淮安市金湖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在职人员参加体检前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试镜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由淮安市金湖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5年下半年淮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试镜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金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金湖县广播电视台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空额的,在试镜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没有报到的或逾期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谋职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淮安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公开招聘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中共金湖县纪委、金湖县监察局 0517-86806161
金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委 0517-86805412
金湖县广播电视台 0517-86806588
本公告淮安市金湖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