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下称“自治区高管局”)直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等有关规定, 经研究决定,自治区高管局3家直属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390名,具体招聘简章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自治区高管局直属南宁、柳州和百色高速公路管理处(路政执法支队)2015年计划招聘工作人员共390名(详见附件1), 工作人员实行驻勤制,工作地点在全区各县(区)、乡镇高速公路沿线的基层路政执法站点(详见附件2)。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1年以上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经验,愿意长期在基层工作并服从工作调配;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受处分未满期限的人员;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只接受现场报名(应聘者本人无法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报名)。
2.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2日至12月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3.报名要求
(1)应聘者应可从广西人事考试(www.gxpta.com.cn)、自治区交通运输厅(www.gxdot.gov.cn)、自治区高管局(www.gxewa.com)网站下载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下称“《报名表》”,详见附件3)一式三份,到各用人单位进行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公路管理机构出具的工作证明。
4.各用人单位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南宁高速公路管理处(路政执法支队):南宁市民族大道188号(南宁高速公路收费站旁),联系电话:18077777329。
柳州高速公路管理处(路政执法支队):柳州市东晋大道1号(柳州静兰桥东高速公路收费站旁),联系电话:0772-3519950。
百色高速公路管理处(路政执法支队):百色市东增路(百色西高速公路收费站旁),联系电话:0776-2819004。
(二)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组成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对应聘者在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及时向应聘人员说明理由。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材料及填报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三)考试
1.笔试
(1)按照招聘岗位和报名人数不少于1:3的比例进行笔试,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能开考。
(2)凡规定招聘硕士学位或具有中级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岗位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凡规定招聘具有副高级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岗位人员免笔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直接进入考核。
(3)笔试由自治区高管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地点分别设在南宁市、柳州市、百色市,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在自治区高管局网站进行公布。
(4)笔试采用闭卷作答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公共知识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5)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可在自治区高管局网站查询个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2.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又确需当年补缺的,必须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才能进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程序,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
进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高管局网站上公布,并在用人单位工作区域内张榜公布。
(2)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由自治区高管局统一组织实施。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地点设在南宁市,具体时间和地点在自治区高管局网站进行公布。
(3)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
(4)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总分100分,达不到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参考人员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在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束后24小时内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高管局网站公布全部考生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3.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注意事项
应聘者凭身份证和《报名表》原件参加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四)考核
1.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50%,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直接进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计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内容与方式:用人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
3.同等条件下按以下顺序优先考虑:
(1)持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者;
(2)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者。
4.如考核出现不合格者,在同岗位考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5.经自治区高管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结果并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五)体检
1.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
2.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考核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招聘结果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开招聘结果公示,公示范围为广西人事考试、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高管局网站,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自治区高管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依次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2.如公示期间有群众举报,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纪律
(一)招聘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用人单位(法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财务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开招聘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并在5年内禁止参加应聘我区高速公路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六、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771-2115913、2115952
(二)监督电话:0771-2115901
附件: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明细表.rar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ar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