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人员队伍,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决定公开招聘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的岗位为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直属事业单位所需岗位。具体岗位计划及招聘条件等详见《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5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招聘计划表可在以下网址查询: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www.qhciq.gov.cn);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qhhrss.gov.cn)。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二)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5年11月1日至1997年10月30日之间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本次招聘中时间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15年10月30日。
(四)具备《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5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五)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2014年尚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和2015年应届毕业生,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六)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大学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七)本次招聘的岗位没有户籍限制。
(八)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青海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6日至20日。
(二)报名地点: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318室)。地址:青海省西宁市礼让街23号。
(三)报名方式:西宁市考生现场报名;外地考生通过电话报名,并将考试报名表电子版发电子邮件(具体表样详见附件2: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电子邮箱:qhjrsc@126.com)。每个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四)资格审查:
应聘者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报名时携带以下证件:
1.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青海检验检疫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
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7.其他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证明材料。
外地考生参加笔试前2天,须携带上述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当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招聘方式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依据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综合知识等,测试应聘人员的熟悉和掌握情况。
(一)笔试
笔试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有关内容,满分为100分;二是专业知识考试,满分为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考试》占比为4:6。
(二)技能测试
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中心应聘人员需参加技能测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5的比例进入技能测试考试,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关服务中心应聘人员无需参加技能测试。
(三)面试
面试由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组织,面试前将在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中心应聘人员按照笔试成绩(40%)和技能测试成绩(60%)高低,按招聘岗位1:3比例进入面试。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关服务中心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直接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
五、体检和考察
(一)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中心岗位按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40%、面试成绩30%计入最后总成绩,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关服务中心岗位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入最后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从事食品检验的应符合《食品卫生法》对健康的要求。
(三)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缺额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视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5比例要求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保留招聘计划的,可视笔试、面试情况决定是否聘用。技能测试、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笔试、技能测试考试和面试时间以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关注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青海检验检疫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传真):0971-8231567
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www.qhciq.gov.cn
附件:
1.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5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rar
2.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rar
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