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辽宁省锦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改革与发展的实际用人需要,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2日(含)至1997年11月12日(含)期间出生,个别岗位年龄要求详见职位信息表);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招聘职位明确要求为××届毕业生的,报考者应为××年7月31日前当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外语、计算机、职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医师职业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等证书取得时间及工作经历截止时间要求在2015年11月12日(含)之前。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含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具体招聘职位、人数、条件、办法等详细信息,可通过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查询。
咨询电话:0416—5055236。(其中:报考中共锦州市委党校、锦州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锦州市会展中心、锦州市科技进修学院岗位的咨询电话:0416-2129539)。
(二)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是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15年11月12日(星期四)9时至11月16日(星期一)12时登录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有关主管部门将在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11月12日至16日登录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初审需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3、缴费确认。报考人员通过审查,须于2015年11月12日9时至11月17日12时重新登录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报名系统,通过指定银行缴纳考试费用,考试费用每人50元。
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后,须及早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他状态,请及时拨打技术咨询电话0416-3860510(查询时请提供订单号、缴费时间、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网银缴费成功后截图等信息)。考试费用缴纳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12月1日9时至12月5日9时登录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16-3860510
2、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
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真实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对招考职位未达到规定的1:2的开考比例,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未被取消的职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6、为便于考生及时掌握报名情况,报名期间,定期将缴费人数与招录计划比例低于开考比例的招考职位在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望考生及时报名并缴费,防止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和缴费带来困难。
7、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笔试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全部为客观试题,总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5年12月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报考人员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按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笔试结束后统一确定,笔试成绩通过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查询
四、资格审查(复审)
1、人选确定
参加资格审查(复审)的人选根据职位的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最后一个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审查(复审)。资格审查(复审)人员的名单、时间、地点经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查询
2、审查内容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形式组织实施,考生按照填写的报名信息如实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报考公安局综合服务中心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将对身高进行测量。
资格审查(复审)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组织
1、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为资格审查(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选名单在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公示
2、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相关事宜经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1、人选确定
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面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通过面试加考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指定市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人选,在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试用期为6个月。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注:2015年度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由锦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不举办任何培训、讲座等活动。社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培训、讲座、售书、售光盘等活动,均与本次招聘的主管机关无关,与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无关。
附:2015年度锦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rar
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zip
中共锦州市委组织部
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