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编委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播音员2名。根据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
招聘采取考试(面、笔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招聘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与考察、签约聘用等程序进行。
县纪委、监察局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二、招聘对象、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党的新闻事业,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五官端正,气质较好;
3、有较好的语言文字水平,音色纯正,并持有普通话测试一级乙等以上证书;
4、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5、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不低于168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
三、报名
报考人员在2015年10月19日至10月23日期间(正常上班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照5张到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五楼事业单位管理股(联系电话:0559-6513244)现场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需填写《歙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后,一式二份),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一致并真实无误。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面试费用按每人80元,笔试费用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入围笔试人员缴纳)。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在入围参加笔试前五天,到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本次招聘。
四、面试
播音员职位面试采取播音室试镜试播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后按试镜试播成绩60%、结构化成绩40%合成考生面试成绩。成绩当场向应聘者公布。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应变能力、仪表仪态、语言表达、普通话水平以及试镜效果等。
因播音职位(岗位)的特殊要求,经研究,设置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及以上。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笔试
经面试后,按面试成绩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要求,依招聘计划、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笔试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情况,则一并参加笔试。
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新闻及播音主持等业务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总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依面试成绩70%、笔试成绩30%合成考生总成绩。
七、考察与体检
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试最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如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则采取加试方式确定)。
考察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标准,根据拟聘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一步进行复审。在校学习期间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审查的;其他不宜招聘的,考察均定为不合格,取消其招聘资格。
体检工作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依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签约聘用
通过面试、笔试、考察、体检后报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拟聘人选,公示7天无异议的,办理编内聘用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九、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和考试等信息,请考生登陆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查阅。歙县公招办电话:0559-6513244
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