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简章
一、 招聘岗位和条件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报考条件 |
招聘人数 |
工资福利待遇 |
霞山区人民 法院 |
庭审 速录员 |
1、本科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2、28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
3名 |
1、每月工资:第一 年不少于1600元/月,随后视年度考核情况适当增加; 2、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单位负责全部); 3、享受相关规定的假期; 4、自行解决食宿。 |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工作职责,品行端正。
(三)符合应聘职位条件。
(四)无犯罪记录及无违反计划生育记录。
(五)身体健康。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投放简历邮箱:zgk2368990@126.com)
(二)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9月28日-10月7日
(三)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0月8日上午9:00-11:30。地点: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政工科(湛江市人民大道中七号之二霞山区人民法院603室);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759-2368986 。
(四)报考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1、填写好的《霞山区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请到邮箱:zgk2368990@126.com,,密码:2368990索取),双面打印,并由本人签名);
2、报考者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3、报考者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报名表上贴1张);
4、个人简历一份(贴1寸照片1张)。
(五)经审核,符合招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准予参加考试。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有关事项将于2015年10月9日前通知。
(六)报考者提供的资料信息必须是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1、时间:2015年10月8日前通知;
2、地点:2015年10月8日前通知;
3、内容:⑴、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相关知识及职业认知,时间为1小时。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知识及职业道德的认知情况。(50分);②电脑听读打字考试(50分)。
4、其他:①考生凭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②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有同分的情况,则一并进入面试;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霞山区人民法院公告栏公布。
五、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1、时间:2012年10月9日前通知;
2、地点:2012年10月9日前通知;
3、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
4、成绩公布:根据总成绩高低,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名单,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有同分的情况,则按面试成绩的高低择优确定。面试成绩、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在霞山区法院公告栏公布并电话通知本人。
六、考核
(一)考核是对进入体检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以及对进入考核人员报考资格条件的复核。进入考核人员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因取消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替补,如遇拟替补人员总成绩相同,则一并进行考核。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替补,如遇拟替补人员总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
八、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霞山区法院公告栏公示3日。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聘用
(一)批准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二)聘用人员不办理纳编手续,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自行解决住宿。
十、其他
(一)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由区法院监察室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759-2368973。
(二)对违反招考纪律的考生,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的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
(四)在任何一个程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五)本简章由霞山区法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9-2368986)。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二0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