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关岭自治县气象局干部队伍的整体活力,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中心干部队伍建设,解决县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中心急需缺人的状况,促进关岭县气象工作更好服务于社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根据《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的通知》(关组通﹝2013﹞77号)等相关规定,拟面向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比选2名管理人员。
一、比选范围及比选条件
(一)比选范围
关岭自治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比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政治立场坚定,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头脑清醒,态度鲜明,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决定、指示,服从领导和管理;
2.公道正派、廉洁自律,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业务能力;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31日以后出生);
5.在乡(镇、街道办)或县直部门工作服务期满3年及以上〔2012年9月31日前在乡(镇、街道办)或县直部门工作〕;教育系统、卫生系统人员服务期满5年(含试用期)及以上〔2010年9月31日前参加工作〕;
6.身体健康;
7.参加比选人员须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名参加比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比选:
1.近3年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或不定等次的(除试用期不定等次外);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撤销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有其他规定不得参加比选的。
二、比选岗位及人数
关岭自治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中心管理人员2名。
三、比选原则和程序
比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察的办法,按照方案要求,发布比选信息、现场报名、面试、考察、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通过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比选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15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关岭自治县气象局
联 系 人:吕崇健
联系电话:0851-37221248
2.报名所需材料(所提供的材料一律用A4纸):
(1)《关岭自治县气象局比选事业管理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在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下载);
(2)参加工作文件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在报名审查后退还本人);
(4)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4张;
(5)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其它相关材料。
3.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方案,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根据比选要求,如实填写《关岭自治县气象局比选事业管理人员报名表》(简称《报名表》见附件),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2)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材料不完整的不予报名。
(3)报名工作组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方案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4)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其报名资料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比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遴选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比选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比选资格,责任自负。
(5)在报考过程中,报考人员对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咨询,由关岭自治县气象局负责解释。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分值100分。
2.面试时间: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比选岗位与审查合格人员的比例应达到1:3以上,比例达不到1:3取消比选。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2比例进入考察环节。如遇考生面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考察对象。
(四)考察
按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比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其进行考察,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比选报名人员现实表现及谈话记录要充分体现公正,最后对所考察的人员分别形成考察材料及汇报材料。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拟调人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近3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撤销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岗位调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五)公示及调动
根据考察组考察的情况及建议,报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确定拟调人员,对符合条件的拟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不良反映的,将拟调人员请示报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调动。
四、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比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执行回避、保密制度,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其他事宜
比选工作的未尽事宜由关岭自治县气象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51-37221248
监督电话:0851—37223142(中共关岭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岭自治县气象局公开比选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