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三人民医院是上海北翼地区唯一的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的三级教学医院,1997年被国家卫生部首批认定为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网络医院,是上海市文明单位。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
一、 招聘岗位及职数:
1、检验技术岗位:1人;
2、护理岗位:1人
二、招聘对象条件和招聘岗位说明:
1、检验技术岗位:身心健康,品行优秀,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卫生专业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职称,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科研能力,有三年以上三级医院工作经历和科室管理经验。
2、护理岗位:身心健康,品行优秀,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高级职称,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科研能力,有三年以上三级医院工作经历和科室管理经验。
三、招聘办法
1. 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宝山区漠河路280号人力资源部收,邮政编码:201999。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9月21日。
2. 资格审查
根据收到的报名简历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考核(面试)通知。
3.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名单。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一般采取答辩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4. 身体检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录用体检合格人员。
5. 考察
由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 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老师 孙老师
联系电话:56691249 56691101—6929
监督电话:56781995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二O一五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