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仁怀市人民政府同意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特制定仁怀市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卫生类159名专业技术人员。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仁怀市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1995年10月13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1977年10月1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2年10月1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67年10月13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应聘人员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rh.gov.cn)上下载《仁怀市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附件二)。根据所报岗位资格和要求,应聘人员将填写完善的《信息表》的电子档以本人姓名加电话号码命名,在2013年10月13日00:00--10月16日17:00期间发到所报岗位对应的邮箱(收取邮件的时间截止至2013年10月16日17:00,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岗位邮箱对应情况见《仁怀市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岗位对应的邮箱收到邮件后会自动回信到应聘人员的邮箱。应聘人员收到回复后,在2013年10月14日-17日之间的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期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或附有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到仁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仁怀市政府二楼)现场查验身份后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进行电子拍照后到报名信息确认处,在招考办工作人员打印出来的《报名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后将《报名表》交回工作人员。整个报名过程,招考办人员不审核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以考生发送的《信息表》上的信息为准,请考生在发送邮件前务必核准信息。
招考办每天下午6:30后将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rh.gov.cn)上公布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的岗位。
2.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对该岗位招聘计划进行调整或取消,并公示调整或取消的情况。应聘人员原应聘的岗位招聘计划被调减的,不准改报;应聘人员原应聘的岗位被取消后,招考办电话通知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在2013年10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期间本人书面申请,可调整到符合应聘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参加考试。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上的信息及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确认后若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由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
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笔试时间:2013年11月10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及地点:考生凭交费单于11月8-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期间到仁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
应聘者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考生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rh.gov.cn)上公布。
在实际参考人员中,根据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三)资格审查
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由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按照《招考简章》和应聘人员确认的《报名表》(招考办提供),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由负责资格审查的人员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含自愿放弃的)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根据岗位通过审查人员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比例以内(含3:1)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岗位无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取消岗位计划招聘人数。
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进入资格审查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现场校验原件),在职人员还须提供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到指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审查合格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rh.gov.cn)上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和总成绩计算
(一)面试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采取结构化(专业知识)方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rh.gov.cn)上公示。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含自愿放弃的)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招考聘用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向招考聘用工作小组办公室书面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结果由复查小组人员和应聘人员当场签字确认。体检人员对复检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复查小组人员注明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认可复查结果。复查费用由考生先垫付,纪检部门根据复检情况明确责任。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仁怀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
8.不符合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报名及考试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规定时限内未提交学历(人事)档案和相关材料的。
(七)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仁怀市人社局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考办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八)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后由仁怀市人社局审批。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报仁怀市人社局鉴证。
(二)按国家有关试用期的规定确定受聘人员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仁怀市人社局与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由聘用单位报仁怀市人社局备案。
(三)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招聘工作期间,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各项事宜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www.rh.gov.cn),在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电话:0852-2235722、2235731(仁怀市人社局)
监督电话:0852-2235658(仁怀市纪委)
六、未定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附件一:仁怀市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rar
仁怀市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3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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