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职位
面向社会招聘12名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凡符合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的,均可报考。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通过国家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者优先;
2、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承担社区戒毒工作任务,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因工作性质,需要接触吸毒人员,工作环境较适合男性;
4、善于思想交流,理解能力佳,文字编写能力强;
5、有一定法律知识,熟悉电脑、office软件操作;
6、愿意服从工作安排,可在区内任何一个街道工作。
三、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公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
2、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9月7日至2015年9月9日,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9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邮箱: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thjindb@126.com
现场确认地址:天河区五山派出所一楼大厅(五山岳洲路2号,地铁三号线五山站B1出口)。
4、报名资料:应聘者在报名时请按要求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应届毕业生:报名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身份证、户口簿、白底彩色证件照片一张。
社会人员: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户口簿、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含未婚人员)、学历学位证书、白底彩色证件照片一张,具有社会工作师资格证者需出示相关证件。
在资格审查时所有证件均以原件为准,仅提供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一律无效,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
四、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经审查符合聘用条件者,招聘办将组织进行统一笔试。
2、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实际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的体检人员名单。招聘办可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考核录用。
4、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组织考核
接电话通知的应聘人员按要求到指定的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按照招聘入职体检的标准执行,并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的,可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六、聘用与管理
根据考核结果和体检报告,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区禁毒委审批。经聘用的人员由区禁毒办统一分配,与相关街道签订劳动合同。人员管理实行聘用制,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七、福利待遇
工资标准参照天河区财政直接拨付经费的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基本工资2800元/月,学历津贴200-400元,每聘用满一年,增加150元/月,按《劳动法》相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附件:2015年天河区招聘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
天河区禁毒办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