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南地质大队系地质勘查事业单位,位于漳州市区。主要从事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矿产地质勘查,地质灾害评估、治理、施工,地质测绘,岩土和水质测试等项工作。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 业 |
学历学位 |
其他要求 |
1 |
水文地质勘察 |
1 |
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学位 |
能适应长期野外地质工作需要 |
2 |
工程地质勘察 |
1 |
岩土工程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学位 |
能适应长期野外地质工作需要 |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公开发布、福建省地矿局门户网站(www.fjdkj.gov.cn)。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 31日——2015年8月 14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报送(或快递)到我队人事劳动科,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事业单位应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队人事劳动科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五.考核和体检
1、根据福建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本次招聘采取考核方式进行。招聘单位按照招聘岗位及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确定参加考核人选并电话告知。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学习成绩、表现情况、实际业务工作能力、面试等。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考核时间电话告知。
2、岗位拟招聘人数超过1:1的,根据考核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3、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核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省地矿局网(www.fjdkj.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我单位与拟聘人选签订聘用合同。
八、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漳华路34号闽南地质大队人事劳动科
邮编:363000
联系电话:0596-2676773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及福建省闽南地质大队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监察室及福建省闽南地质大队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7710100(省地矿局监察室) 0596-2678677(闽南队纪检监察室)
福建省闽南地质大队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