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和《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2007]174号),经省委组织部批准,省文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辽宁美术馆、辽宁图片资料馆、辽宁省文艺理论研究室均为辽宁省文联所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辽宁美术馆成立于20世纪50年代,主要承担省内重大美术展览、公众美术欣赏、美术收藏及研究等工作,是我省重要文化宣传窗口之一。
辽宁图片资料馆成立于1995年,主要负责拍摄、收集、整理和收藏反映辽宁各历史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重大事件的图片资料,并向社会提供相关图片资料的查询服务。
辽宁省文艺理论研究室成立于1982年,主要从事文艺理论研究、理论刊物《艺术广角》的编辑出版工作,是我省重要的文艺理论研究宣传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职位要求
辽宁美术馆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人,辽宁图片资料馆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人,辽宁省文艺理论研究室招聘2人。
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基本条件;
2、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岗位所需任职资历(具体要求参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年龄和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7月31日。
3、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组织
省文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工作由省文联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四、招聘程序
1、信息发布
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辽宁文学艺术网(www.lnwlw.com)发布公告及职位要求。
2、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8月14日9:00——15:00;
报名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八经街74号303房间;
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持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张,近期1寸彩色免冠同版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报考所需的证书原件(国外学习人员需有经教育部认可的学业证明等)及复印件2份(A4纸),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的其他有关材料和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经审查确认合格后,视为报名有效。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且本人学历必须与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一致。报名时考生应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此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2,对招考职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通知报考人。
3、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笔试由两部分组成: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两科权重比为4:6,即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综合能力测试×60%。
面试。笔试结束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个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者的应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考试总成绩实行笔试、面试权重计分办法,笔试、面试成绩权重比例为4:6,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
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用人单位负责实施考察。
考察的主要内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报名材料的真实性。
5、体检
依据考试考察结果,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公示和聘用
考核和体检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辽宁文学艺术网(www.lnwlw.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监督电话:22709088
六、其他事宜
咨询电话:辽宁省文联人事处,024-22857815。
其他未尽事宜,按《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和《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2007]174号)中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