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龙泉市部分事业单位急需紧缺岗位人才引进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事业单位业务水平,根据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和《龙泉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办法》(龙委办〔2011〕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若干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引进单位和职数
详见需求计划表。
二、引进条件、范围、对象
1.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20日后出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对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各职位需求计划。
三、引进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中等职业学校相关岗位
报名时间:2015年7月20日-7月31日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好报名表,将报名表电子邮件传送至693795142@qq.com,报名表见附件。
2.其他岗位
报名时间:2015年7月20日-8月10日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好报名表,将报名表电子邮件传送至82119299@qq.com,报名表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
报名符合条件者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需持纸质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业成绩单、各种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审查。资格审核合格后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1.中职校教师岗位面试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上课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45分钟,上课时间15分钟。面试内容:相关专业基础课程。
2.其他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三)确定引进人选
根据择优原则及面试成绩确定引进人选,引进人选确定后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协议书。如报名人数少或其他原因,则相应核减或取消引进计划。
(四)聘用
引进人选确定后,统一组织体检、考察,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有关规定执行。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并从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中职校教师岗位引进人员聘用一年后,仍未取得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者将取消聘用资格。引进人员在龙泉市服务期不得少于五年。
本公告由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泉市教育局、龙泉市国土局、龙泉市林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5年龙泉市部分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需求计划表.rar
报名咨询电话:龙泉市人力社保局:0578-7262228
龙泉市教育局: 0578-7111727
龙泉市国土局: 0578-7121649
龙泉市林业局: 0578-7117530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