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我县毒品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博罗县公安局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及资格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政治上坚定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2、年龄在18至25周岁(1990年6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之间出生);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计算机操作。
3、要求身体健康、体型端正、体能优秀、双眼裸眼视力4.8以上,身高男168cm以上、女158cm以上。
4、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公安专业院校毕业生,有公文写作、电脑图像处理工作经验的人员,具有博罗县户籍、应届毕业生、有技能专长的人员优先录取。
5、原则上在本县公安机关、镇府(管委会)工作的协管员、联防队员不在招聘范围。
三、招聘人数
公开招聘协管员25名(其中男18名,女7名)。
四、招聘程序:
(一)接受报名
1、报名及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日至7月3日,7月3日下午5:30分截止报名。报名地点:博罗县公安局老干部活动中心(在县公安局附近、县城北门路东侧)。
2、报名须知:报名时须本人前来,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表、毕业证、户口簿、县级计划生育证明、退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正面免冠红底1寸相片2张。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二)资格审查
由县公安局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分别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符合条件者发给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分的6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40%;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职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体能测试合格者才可进入面试(如应聘人数未超过该岗位招聘职数1:3比例的,按应聘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方式和范围
(1)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和公安法律法规、计算机应用等知识;
(2)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3)面试
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是否具备与招考岗位业务相适应,时间为1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公布成绩。
(4)确定体检人选。根据招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如考试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高分者确定人选。
(四)体检
由县公安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对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县公安局支付。
(五)考察
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办法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应聘资格条件、计划生育情况、原用人单位是否同意调出(或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等情况。
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
4、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七)公示
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博罗县公安局网站和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八)聘用及管理
经考察合格人员正式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两个月,聘用期限为两年。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
四、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291791;
博罗县公安局政工室6622443。
博罗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