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2015年惠济区属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惠济区人民法院下属事业单位。
二、招聘专业及数量
法律类专业4名
三、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四)相关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此次报名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24日
8:30-12:0013:00-18:00
2.报名地点:郑州市惠济区就业培训中心(清华园中路,乘78路公交车清华园中路站下车路西)。
(三)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未拿到毕业证的应届生需提供学信网打印的学籍验证报告)及复印件(A4纸)1份,报名登记表1份(从附件正反打印后手写),个人近期免冠2寸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
(四)加分条件: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服务期满合格者,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凡符合报考及加分条件的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交加分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五)报名费每人30元。
(六)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6月29日到惠济区就业培训中心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七)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5的,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比例不得低于1:3;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
(二)面试
(1)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低于此比例,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比例不得低于1:2;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2)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要求在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三)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二)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三)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四)体检和考察一般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七、录取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新聘用人员需服从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者或因个人原因不能办理聘用手续者视为自动弃权。
3、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4、试用期满后由各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设置参照《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2、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方案由郑州市惠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务咨询电话:0371—63639072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8:30
监督电话:0371—6363906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