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泾河新城发展需要,经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委会和泾阳县公安局研究决定,泾河新城公安协调办治安协警招聘采用劳务派遣制用工形式,由陕西世纪外服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治安协警人员。治安协警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经过招聘流程,被聘用人员与陕西世纪外服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后,派遣到泾河新城公安协调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和人数
此次招聘的岗位为:治安协警;拟招聘人数为:40名。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自愿从事治安协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并通过招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执行);
(五)男性,28周岁以下(含28周岁),身高170cm以上,大专学历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无违法犯罪记录;
(七)警校毕业生、退伍军人优先;
(八)对于特别优秀的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
三、报名办法
1. 报名时间:2015年6月19日9:00至2015年6月24日17:00;
2.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应聘者须按照报名时间要求,将应聘报名表发送至jhfjzp@snfesco.com,应聘报名表名称和邮件主题统一填写“泾河新城协警-姓名-学历”,本次招聘不接受其它报名方式;
3. 应聘者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报。应聘者应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四、招聘流程
报名→资格预审→面试→体检→录用。
五、面试安排
(一)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点:陕西省泾阳县泾干大街东段泾河新城综合执法局;
(三)应聘者通过资格预审,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户籍所在地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四)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应聘资格。
六、体检和录用
(一)面试结束后,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从后续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人员一经录用,与陕西世纪外服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按规定程序订立劳动合同,派遣到治安协警岗位工作。
附件: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治安协警应聘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