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省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以下简称“三支一扶”计划)及“社区就业”计划。其中,“社区就业”计划分为“社区服务”和“公益性岗位”两个项目(以下简称为“社区服务”、“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募范围和条件
(一)招募范围
“三支一扶”计划和“社区就业”计划招募范围为省内普通高校2013—2015届未就业的毕业生、省外普通高校2013—2015届未就业的山东生源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原则上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农村急需的农业、林业、水利、医学、就业保障、师范、经济类等为重点;“社区就业”计划可将学历放宽到专科,其中“公益性岗位”主要面向家庭困难和就业困难的毕业生。按照今年的招募计划,“三支一扶”招募1941人,“社区服务”招募265人,“公益性岗位”招募257人。
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大学生、往年被招募的“三支一扶”、“社区就业”计划大学生、被国家其他基层服务项目录取过的大学生不得再次报考。
(二)招募条件
1、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要求;
3、具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4、自愿赴农村基层服务,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5、身心健康,能适应农村基层工作环境;
6、拟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工作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部署,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本市报名资格审核等具体招募工作,各高等院校负责组织本校毕业生报名工作。
报名时间:2015年6月24日9:00—6月28日17:00
审核时间:2015年6月24日9:00—6月29日17:00
(二)报名程序如下:
省内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省外普通高校山东生源毕业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省内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登陆“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进入“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专区”,在考生报考系统注册后进行报名。
省外普通高校山东生源毕业生网上报名后,需按照报考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要求提交《山东省201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含“社区就业”)计划报名表》(附件1)、报到证、身份证和就业推荐表原件或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进行现场确认。报名期间,各市要安排专人在线值班,按照要求做好有关工作,要及时审查毕业生报名信息资料,确保信息准确真实。
三、考试考核和确定人选
(一)“三支一扶”计划(含“社区服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组织,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考点设在各市,具体考务工作由各市负责。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测验》。考试时间:2015年7月4日下午2:00—5:00,考试地点和相关要求见《笔试准考证》。为保证招募人员基本素质,笔试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具体由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根据岗位招募人数和笔试情况自行确定,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备案。面试工作由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自行组织实施。根据笔试和面试加权后的综合成绩,按照岗位分类,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员名单,考核工作由各市自行组织。
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经考试考核确定招募初选名单,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医院,组织入选学生进行体检。体检要严格按照全国“三支一扶”办公室指定的标准,确保体检质量。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大学生,由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填写《山东省201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含“社区就业”)计划登记表》(附件2),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定,并于7月下旬统一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等网站进行公示。
(二)“公益性岗位”招募可不设笔试环节,具体招募办法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持有《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特困家庭优待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零就业家庭等有效证明的毕业生可第一轮次优先招募;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后满一年没有实现就业的可第二轮次优先招募。原则上通过考核、体检后,可签订协议组织培训上岗。若第一轮次或第二轮次报名人数超过岗位需求数,可按优先顺序组织笔试进行选拔。
四、培训上岗
(一)各市对新招募的“三支一扶”和“社区就业”计划大学生统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普及基层工作常识的公共类培训课程;二是分支农、支教、支医、扶贫、社区的专业类培训课程,帮助大学生尽快适应岗位要求。培训结束后,新招募的大学生于8月中旬前全部上岗。
(二)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组织拟招募的“三支一扶”、“社区就业”大学生签署相关协议书,并落实新招募大学生的岗位安排和生活保障等有关事宜。
五、政策支持
“三支一扶”(含“社区服务”)大学生服务期满后,进入市场自主择业。被招募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具体参照2015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有关文件执行。
已考取“三支一扶”、“社区就业”计划的高校毕业生,不得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岗。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要提出申请,经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后,终止服务协议。
本次招募的相关信息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bys.cn/index.html)和“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sdgxjy.com/)发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公告有关问题由省“三支一扶”工作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请考生及时关注各市补充公告。
附件1:山东省201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含“社区就业”)计划报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