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工2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文秘人员,女性,1人;
2、工作人员,男性,1人。
二、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较好,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工作勤奋,作风扎实,遵纪守法;
2、文秘人员需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和写作水平,熟悉网络管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等现代办公设备,专业不限;
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法律知识、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专业不限;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及以后出生),椒江户籍;
4、身体健康。
三、招聘待遇:
择优录取后,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享受区民宗局编制外合同工待遇。
四、招聘程序:报名,资格条件审查,笔试,面试。
五、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29日— 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椒江区民宗局办公室(椒江区东枫山路4号),0576-88891093;
3、要求: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免冠照片1张,有相关工作经验者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至用人单位现场报名。报名表可在网上下载或到报名现场领取。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采取闭卷的方式,文秘人员考试科目为《写作》、工作人员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7月18日(星期六)。准考证领取时间:7月15日(星期三)。领取地点:椒江区民宗局办公室(椒江区东枫山路4号)。
(二)面试
面试由椒江区民宗局自行组织。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最终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附件:
《椒江区民宗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台州市椒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