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禅城区祖庙街道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职位(见附件1)
二、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品行端正;
(四)身体健康;
(五)符合聘用单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报名办法:
报考者需填写《祖庙街道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在信息发布网站下载打印),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和有关证明材料,2张近期同底小一寸免冠彩照,所有证件要求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就业推荐表,国有单位的正式员工须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者提交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交材料与实际不符或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2015年6月23日—2015年6月25日共3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朝安北路23号祖庙街道办事处十楼会议室,报名咨询电话:83261127。
四、资格审查
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者的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报考资格的发给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一)开考比例:每个岗位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3,低于1:3的由街道办事处向区组织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开考。
(二)考试成绩评定及面试对象确定:
1.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
2.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成绩,60分为合格;
3.面试对象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
(三)考试时间:笔试及面试具体时间在祖庙街道办事处网站公布。
(四)笔试、面试及合成总成绩在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禅城区委组织部网站、祖庙街道门户网站公布。
六、体检、考核和公示
由招聘单位对笔试、面试及合成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照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经体检、考核合格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在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禅城区委组织部网站、祖庙街道门户网站公示。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录用的,可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经体检及考核合格的,报区组织部批准录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有工作单位的,须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并取得证明)。
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在职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应届毕业生和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工资待遇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附件1、祖庙街道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祖庙街道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组织工作办公室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