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的公告
北京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北京市东城区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北京市海淀区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北京市门头沟区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北京市大兴区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北京市延庆县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服务中心、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投诉举报中心是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补助。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职位空缺,拟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10日至1997年6月10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拟任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具有拟任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具有北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不含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九)招聘岗位面向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毕业生报考。
二、招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考单位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考职位及要求》。
报考人员对《招考职位及要求》中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资格条件等内容需要咨询时,可与招考单位联系,咨询电话可以通过公告查询。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
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6月10日(上午9:30—下午17:00)。
报名地点: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报告厅(西城区陶然亭路53号)。
报名要求:请考生按规定的时间携带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到现场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所需材料:
1、网上打印并填写完成的《北京市质监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其中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其他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
资格审查合格后,考生须将报名表和上述各类证件复印件一并上交招考单位。
三、笔试与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笔试,笔试工作将于6月中下旬统一组织实施,考生按照资格审核现场的通知准时参加笔试。
面试人选比例为1:5,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
面试工作计划于7月上旬至7月中旬由市质监局人教处统一组织,具体事宜请关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相关公告。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对于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不低于当天本考官组面试的所有考生平均分时,应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均低于当天本考官组面试的所有考生平均分,则该职位取消录用。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北京市公务员体检标准。具体事宜请于7月中旬关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相关公告。
五、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情况将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公示7天。
市质监局网站:www.bjtsb.gov.cn
联系人:韩丽
电话:(010)57520154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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