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中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本次招聘基于《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结合医院特点特制定招聘方案,现在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1、胸外科医师1名:外科学专业,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有资格证和执业证,已完成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0岁以下的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的硕士研究生;或35岁以下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的并取得主治或以上职称的医师。
2、耳鼻喉科医师1名:中医耳鼻喉专业,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
3、眼科医师1名: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眼科专业,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或30岁以下的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的硕士研究生;或35岁以下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并取得主治或以上职称的医师。
4、神经内科医师1名:神经内科脑血管介入方向,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或30岁以下的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的硕士研究生;或35岁以下,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有医师证及介入准入证的并取得主治或以上职称的医师。
5、超声科医师1名:影像或临床专业,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或30岁以下的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的硕士研究生;或35岁以下有三甲医院从事超声诊断工作经历,中级或以上职称。
6、功能检查科医师1名:神经内科专业或心血管专业,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
7、医疗设备科1名:电子、机电或医疗仪器类专业,应届研究生毕业;或35岁以下,有工作经验并取得工程师中级职称者。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告发布的10个工作日后开始接受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5年5月26日至5月28日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中医院人力资源科,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亲仁路6号佛山市中医院8号楼4楼;联系电话:0757-83068413;联系人:岑老师。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并填写《佛山市中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要求填写内容详细、真实。
2.报名要求:应聘者须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与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报到时需提交验证,如不能提供将取消录用资格)、英语水平证书、获奖证书、论文及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本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对象,将符合条件者名单在官网发布,并发放考试通知,医院不再以其它形式通知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实际技能操作考核三部分进行。
(一)笔试
招聘岗位要求为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免予笔试。
(二)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
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根据从高到低的成绩排序,按1:3进入下一轮考核。凡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将不进入下一轮考核。
(三)实际技能操作考核
实际技能操作考核为2周,考核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将不予录用。
(四)总分计算
考试结束后按面试40%、实际技能操作考核60%,合计总成绩。
五、体检
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进行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我院支出。
六、组织考查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
七、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我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试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