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惠阳区人民政府淡水街道办事处属下事业单位水利水电管理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1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水利水电管理所为惠阳区人民政府淡水街道办事处属下正股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负责水利、水电、三防、水保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对象
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名,详见附件。
三、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执行国家、省、市、区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协作精神,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
(四)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年龄、能力、技能条件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5年5月18日-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淡水街道办事处组织办,地址:淡水南门西街29号三楼304号,联系电话:0752-3356056。
(三)报名要求: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具备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如实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并持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计生证明、工作单位证明和其他岗位条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审核,并提交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一寸彩色照片3张。
(四)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资格审查
惠阳区人社局会同惠阳区人民政府淡水街道办事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向通过审查的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书。
七、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未达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是:笔试占总成绩60%,面试占总成绩4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区人社局及淡水街道办事处网站上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数与参加笔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将成立面试评审小组,小组组成人数为奇数,不少于7人,面试成绩现场发放。考试总成绩在区人社局及淡水街道办事处网站上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八、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招录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件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执行。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或者考生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是否递补,由招聘考试组织单位研究决定。
九、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根据考生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相关网页上公示。
(二)聘用。将拟聘用人员名册报区政府审批后,由区人社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他情况说明
(一)笔试合格考生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2年5月4日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笔试成绩加10分。
(二)招聘的工作人员自办理人事关系起须在受聘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方可申请调离或辞职,违者按自动离职处理。进入面试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录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职责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附件:惠阳区人民政府淡水街道办事处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rar
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阳区人民政府淡水街道办事处
二0一五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