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医药学校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一、学校简介
上海市医药学校是上海市唯一一所培养中级医药专业人才的全日制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隶属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本校为全国半工半读试点学校、上海市课程与教材改革实验特色学校、上海市艺术特色学校、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上海市中小学行为规范示范学校和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因学校发展的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公开招聘的岗位及人数:
语文教师 职数1名;
数学教师 职数1名;
体育教师 职数1名。
三、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为人正派,作风务实;
2、具有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3、能承担相关课程的教育教学、学生管理等工作;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有相关工作经验或者本行业、企业工作背景者优先考虑。
四、招聘办法
1、报名
(1)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请将如实、完整的个人简历(附个人照片)及其他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hrspsedu@163.com,也可邮寄至沈家弄路700号人力资源与安全保卫处收邮编:200135。
(2)报名期限为即日起至2015年5月13日止。
2、资格审查
收到的应聘材料和邮件,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准考通知,未入围者恕不另通知。
3、笔试
由上海市医药学校根据报名职位要求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将在http://www.spsedu.cn/网站公布,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相关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按照学校要求进行一堂课的试讲。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进行考核并予以打分排名。
5、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考核
由上海市医药学校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沈家弄路700号人力资源与安全保卫处
邮编:200135
联系邮箱:hrspsedu@163.com
联系电话:58856080-252
上海市医药学校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