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修养和品行;
2、符合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3、爱岗敬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4、遵守纪律,身体健康,无违法乱纪行为;
5、必须具有垦利县户籍。
二、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
1、岗位一:垦利县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3名,2人用于房产交易登记岗位,1人用于档案管理岗位。招聘条件:28周岁以下,男女不限,专科及以上学历,相貌端庄,普通话标准,语言沟通能力强,有房地产管理工作经验或房地产管理专业的优先。
2、岗位二:工地现场检测人员2名。招聘条件:28周岁以下,男女不限,专科及以上学历,工民建、土木工程及相关专业,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8日—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垦利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房产交易中心一楼。
3、报名方式及要求: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件/证明(应届生需由毕业院校开具相关学历证明)、专业资格证明(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人员,须出具有用人权限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名人员填写《垦利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登录垦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垦利县百姓就业网和垦利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网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经审查合格者,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
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体检、聘用等资格。
四、考试方式、内容和时间
1、应聘人员只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工程建设及房地产管理人员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入闱人员。主要考察入闱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年龄、学历、职称、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入闱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入闱人员个人承担。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因此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和待遇
(一)经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垦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垦利县百姓就业网和垦利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网上公示7天。本次招聘的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与垦利县慧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两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月薪2000元。合同到期后,根据考核结果及用人单位情况办理解除或续签劳动合同手续。
(二)工资待遇: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现有劳务派遣岗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月薪2400元,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七、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其它未尽事宜,由垦利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890737、2890305
附:垦利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ar
垦利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