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按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个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局网站(www.lydk.cn)公布。
3.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对象: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
(2)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参加资格审查,以上材料要求均为原件,并附复印件一份。
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员递补工作在面试人员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按照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4.面试
面试由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和所属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法,主要考察适应岗位职责特点的专业知识与相关能力,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请登录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局网站(www.lydk.cn)查询。
(六)成绩计算及体检、考核
1.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4:6。权重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加权后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体检在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组织实施。所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体检时间、地点和费用数额另行通知。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3.考核
重点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需递补的,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确定后,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将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相关规定
1.考生报名后,要及时在辽宁人事考试网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准考证及查询个人笔试成绩。考生笔试后,要及时关注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局网站(www.lydk.cn)。资格审查要求、面试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考核人员名单及相关时间、地点将在该网站公布。因个人不关注相关网站产生的后果自负。
2.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等,视为自行放弃。
五、有关政策
其他未尽事宜,按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13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13]43号)和辽宁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3年第一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同步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辽人考[2013]38号)中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它
主管部门咨询电话:0412-2225380
各用人单位咨询电话:
四○一队:0412-2960894
四○二队:0412-2229402
四○三队:0412-8533573
四○四队:0419-2311716
四○五队:0412-8533573
地质勘查研究院:0412-5261170
物探测绘大队:0412-5697266
测试研究所:0412-2229787
附件:2013年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rar
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局
201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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