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医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适应现代化高科技人才引进等工作的需要,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雨花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高层次人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京市雨花医院,位于雨花西路113号,始建于一九五六年,医院分为普德、板桥新城两个院区,为区属综合性二级医院,是江苏省机关公费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南京市公费医疗定点医院、南京市雨花台区公费医疗定点医院、南京市职工医保定点医院、南京市城镇居民医保定点医院、南京市雨花台区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医院主要负责向本区居民提供综合性医疗服务,具备一定危重症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救治能力,并承担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等功能。为区内百姓提供综合性医疗服务、区内各类体检任务、区内急危重症病人的抢救,接受一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转诊。是中等卫生学校临床教学及中等以上医学卫生学校学生的临床实习点。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5、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4月23日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邮箱:yhzyy52400959@163.com
3、报名材料:
应聘者须提交南京市雨花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本科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下同),科研成果目录、2-3篇有代表性的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于报名期间将材料交南京市雨花医院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核,并留存复印件。通过资格审核者取得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雨花医院网站公布。
(三)考核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采用面试和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招聘。考核在区人社局、卫生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南京市雨花医院根据核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具体面试时间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地点在南京市雨花医院(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西路113号)。
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备查。
1、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综合考评。满分为100分,由招聘单位组织专家组,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占60%)、学术成果(占20%)、个人素质(占20%)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按综合评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以岗位拟招聘数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四)体检、考察、公示
综合评定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及南京市雨花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备案后,由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招聘咨询、监督
1、招聘咨询: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西路113号,南京市雨花医院。
邮政编码:210012联系人:祖冬梅
电话:025-52400959
传真:025-52400959
电子邮箱:yhzyy52400959@163.com
2、监督电话:025-52887715、52883144、52883275
附件:
南京市雨花医院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