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4月16日09:00-2015年4月22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4月16日09:00-2015年4月23日14: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于2015年5月11日上午9:00-12日16:00到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338124。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各招聘岗位的技能测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①笔试;②面试。
(一)笔试内容为本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二)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60%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3个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将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号查询。
(四)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布。面试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将通过张贴告示告之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五)面试考试的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的60%。
(六)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按30%、面试成绩按7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原则上应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51868786
联系人:马科长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省监察厅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组、监察室和事业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厅纪检监督电话:025-51868882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rar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