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经济开发区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2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本次招考对象为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详见附件),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体岗位、招考数量及条件见附件1《亳州市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考方法和程序
本次招考实行面向社会、公开考试的方法,按照制定计划、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考核、体检、审批录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7日-2015年4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地点: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
报名人员应认真填写《亳州市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同时提供复印件及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考岗位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单位证明原件。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审验合格后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
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二)准考证领取
报考人员于2015年4月20日-21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4月22日
上午8:00-9:3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10:00-12:00《申论》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满分各100分,所有考生均需参加。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成绩
笔试后,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5:5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在亳州市就业人才服务网公布。
(四)考核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同一岗位(专业)招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对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考核采取审查档案和现场询问等方法,最终由亳州市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出现缺额或不合格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
三、聘用手续和待遇
1.经笔试、考核、体检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本次聘用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管理,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派遣合同,试用期1个月。
3.被聘用人员工资标准:试用期满后聘用人员月工资3600元(含五险一金)。
本《公告》由亳州市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5132036、5995091、5995090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