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钦州市人防办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办公室综合岗位工作人员1人,监察所工程技术人员1人。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人防事业;
2.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下;
3.专业要求:
办公室综合岗位:本科以上学历,综合文史类。党员、学生干部和有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
监察所岗位:大专以上学历,土木工程类。党员、学生干部和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其他要求:熟悉办公软件,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如word文字处理,有一定的公文处理和写作能力。
三、聘用方式及薪酬
1、本次招聘的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1500元/月;
2、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或者两年一签,正式聘用后,本科学历实领工资1800元/月(扣除“五险”个人部分后)、大专学历实领工资1650元/月(扣除“五险”个人部分后),并按规定购买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19日—2015年4月5日;
2.报名方式: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钦州市人防办邮箱gxqzrf@163.com,邮件注明“应聘”字样;
3.考试事项:经我办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统一进行面试,经面试合格后正式试用。
联系电话:0777-3608560。
钦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