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钦北区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公开透明的选人用人机制,规范事业单位调配管理工作,提高工作人员队伍素质。参照《关于印发〈钦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竞争性调配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钦办发〔2012〕12号)精神,结合钦北区实际,现决定开展钦北区事业单位竞争性调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深化我区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工作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提高个人素质和工作能力,为我区当前和长远经济建设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事业单位因编设岗、竞岗调配、按岗定薪等人事制度。
二、调配范围
参加竞争性调配的人员仅限于钦北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事业单位竞争性调配人员应与岗位设置相结合进行,已完成岗位设置首次聘用认定有空缺且急需岗位、并经钦北区人民政府同意的单位,才能列入竞争性调配范围。
三、调配单位、岗位及报名条件 (一)调配单位、岗位详见《2015年钦北区事业单位竞争性调配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1)。
(二)报名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乱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5.报名人员须经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6.报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所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和有效的资格证书。
7.报名人员年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2月28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2014年事业单位考试新聘用人员或试用期未满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可参加竞争性调配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方式、地点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2月9日至2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参加竞争调配人员只能报名一个调配岗位,多报无效。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如实填写《2015年钦北区事业单位竞争性调配报名表》一式2份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进行报名。
(三)报名地点: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电话:3686112、3686678。
(四)资格审查:由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调配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调配资格。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两种方式,调配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选择采取一种或同时两种方式进行。同时采取两种方式的,结构化面试分数+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分数=总分数÷2=平均分(最后得分)。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满分值为100分,及格分数值为60分。
(二)考试对象:本次事业单位竞争性调配的岗位,按照调配岗位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直接进行面试(测试)。对达到1:2及以上达不到1:3比例的调配岗位,确实因工作需要开考的,需报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方能进行开考。调配岗位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仅达1:1比例的,不得开考。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初定2015年3月,具体时间、地点由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为准。
六、考核、公示
(一)考核:以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由调配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调配人选,考核单位于2015年4月10日前将个人考核材料报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二)公示:经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于2015年4月20日前对拟调配人选分别在调出、调入单位和钦北人事人才网(www.qbrsrc.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配审批手续
2015年4月30日前,经公示无异议,由调配单位、主管部门按要求填报相关材料到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钦北区编委办办理审批手续。
八、本公告由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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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