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1名。
一、招聘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
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居住毕节市区或录取后可到毕节市区居住并自行解决住所,符合招聘基本条件者均可报名。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2、年龄35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3、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C1及以上专业驾驶资格,有5年以上实际驾车经历。
二、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5年2月10日至2月13日(节假日和双休日不报名)。
(二)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填写《九三学社毕节市委招聘驾驶员报名登记表》,提供身份证、驾驶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九三学社毕节市委办公室(南部新区行政中心B栋107室),联系电话:0857—8235393。
联系人:杨威(18008570700)
二、考试考核
1、面试。由专职副主委赵祖禹牵头,杨威、杨迪等同志参与,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占总分40%。
2、技能考试。由杨威同志与考核小组联系,按汽车驾驶员道路考试大纲要求,对拟招聘人员进行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内容为道路驾驶技能,技能考试满分为100分,占总分60%。
三、体检
根据面试、技能测试总成绩名次,按拟聘用计划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考生总成绩排位并列的,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名次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主委会议同意后,由九三学社毕节市委办公室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符合用工条件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市委办公室车辆有关管理制度执行。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聘。
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工资按聘用驾驶员工资标准发放,社会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人员不占单位的编制,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不具有国家正式职工身份,不办理借用或调动手续,聘用人员聘用期间需交一定保证金。
九三学社毕节市委
2015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