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二)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福建省第三人民医院)系省属事业单位,为非营利公益性综合性中医医院,承担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等工作。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2015年7月31日。具有二甲及以上医院相关工作经历;
4.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岗位 代码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 |
1 |
1517 |
儿科医师 |
1 |
临床医学、儿科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2 |
1518 |
眼科医师 |
1 |
临床医学,眼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眼科方向)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3 |
1519 |
外科医师 |
1 |
临床医学、外科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4 |
1520 |
护理 |
1 |
护理、护理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总计 |
4 |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建人事人才网(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中医药大学网站(http://www.fjtcm.edu.cn/)、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网站(www.fjsdsrmyy.com)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时间:2015年2月9日至2015年2月25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2月27日至2015年2月28日。
2.报名方式:所有应聘者均在网络报名的基础上,进行现场确认。报名者请登录我院网站(www.fjsdsrmyy.com)本招聘方案页面,在线填写报名简历并成功提交,完成网络报名。
完成网络报名的人员请于现场确认时间内携带现场确认材料到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地址:福州市闽侯上街国宾大道363号,邮编:350108)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外地报名者可邮寄相关复印件初步确认并于考试前作现场确认。网络报名后,未经现场确认,报名无效。
3.现场确认材料包括: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2015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信网证明材料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2)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等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报名收费办法: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选应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件缴纳考试考务费80元/人;
5.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五、考试、考核办法
考试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采取面试考核方式决定拟聘人选。
2.具体考试办法如下:
(1)面试考核满分100分,合格分为70分。
(2)若面试成绩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最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拟聘人选。
3.考试考核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中医药大学网站(http://www.fjtcm.edu.cn/)、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网站(www.fjsdsrmyy.com)。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2. 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闽侯上街国宾大道363号
邮 编:350108
电 话:0591-22869212
E-mail:fjfsrlzyk@126.com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和福建中医药大学共同组织实施。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及福建中医药大学纪委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3532872(附三院)、0591-22861127(中医药大学监审处)。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201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