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大学生村官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切实加快我市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从大学生村官中公开招聘市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干事创业、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坚持考核考察与考试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充实基层事业单位人员力量优先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在全市事业编制限额内,公开招聘1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充实到乡(办)及市直基层事业岗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侯马市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选聘,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在村(社区)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招聘
1、长期不在岗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5、违法违纪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6、不服从组织管理,不完成组织交办任务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根据省、市精神,结合我市实际,采取考试招聘和考核招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
(一)考试招聘
对2008、2009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采取考试招聘的方式。
(二)考核招聘
对2006、2007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满一届;担任村“两委”正职满3年;聘期考核1次以上优秀;年度考核连续2年或累计3年以上优秀;被省、临汾市委组织部评为“优秀大学生村官”;积极开展创业富民有创业项目。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市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专门成立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市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人社局配合,相关部门参与,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招聘规定,按照组织推荐、报名与资格审查、考核招聘、考试招聘、体检、公示、聘用、任前培训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推荐
为了鼓励大学生村官扎根基层,干事创业,根据大学生村官工作实际情况,本次招聘采取组织推荐报名的方式进行,以乡(办)为单位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大学生村官通过乡(办)党(工)委研究决定的方式进行推荐,不设推荐比例要求。
乡(办)推荐程序为:召开乡(办)党(工)委会议,根据招聘对象及条件,结合被推荐对象的现实表现,集体研究确定拟报名人选,并在乡(办)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完毕,由乡(办)党(工)委对符合招聘条件人选,分符合考核招聘条件人选和符合考试招聘条件人选两类进行书面推荐。
(二)报名
符合招聘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在规定的时间里到指定报名点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2月6日
2、报名地点:侯马市委组织部村官办
3、报名所需材料:乡(办)党(工)委出具的推荐材料、《侯马市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市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张、乡(办)党(工)委出具的大学生村官任职情况证明、乡(办)党(工)委出具的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证明、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创业项目的人员还需提供创业项目相关证明。
(三)考试招聘
考试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按照“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标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内容注重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同时结合农村工作实际和大学生村官工作特点,测试实际工作能力。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按时参加笔试,未准时参考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无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2、面试。招聘领导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参加考试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命题和评分由招聘领导组委托有关专家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招聘领导组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结合参加考核招聘的人数,确定考察对象。招聘领导组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等情况,同时要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档案审核和纪检监察等六个执纪执法部门的审查。
(1)述职测评。考察对象分别向乡(办)党(工)委扩大会议和村两委班子、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述职,采用参会人员无记名填写《民主测评表》的方式,对考察招聘对象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被评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合计达到或超过三分之一的,不能列为拟聘用人选。
(2)个别谈话。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一步印证考察对象任期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参加谈话的人员范围与参加述职测评的人员范围相同。谈话有三分之二以上人员持赞成意见的,方可列为拟聘用人选。
(3)实绩考察。考察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考察对象任职以来的工作日志、工作成绩、创业活动开展情况、“比学帮联争标兵”活动完成情况、大学生村官开展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十个一”活动完成情况等进行实绩考察。完不成工作目标任务或工作实绩不突出的,不得列为拟聘用人选。
(4)资格审查。由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资格和相关条件进行审查。考察对象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档案审核。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列为拟聘用人选。
(6)部门审查。对考察对象进行纪检监察、计生、综治、检察、信访、禁毒六个执纪执法部门的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列为拟聘用人选。
(7)综合分析。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对考察对象提出初步意见。
(四)考核招聘
考核招聘安排在考试招聘面试之后,与考试招聘的考察工作一并进行。具体程序与考试招聘的考察工作程序相同。
(五)体检
根据考察考核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员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下发的《关于印发<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执行。
(六)公示
体检结束后,由招聘领导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招聘领导组根据本人考核考察或考试情况、自身特长,结合工作需要确定工作岗位,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聘用手续,同时办理村官解聘手续。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任前培训
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任前培训。
六、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侯马市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市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负责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
2、严肃招聘纪律。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市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由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进行监督。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严格程序,严肃各项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坚持全程公开。一是招聘政策公开。招聘对象、条件、考试招聘人选、考核招聘人选等,都要公开发布。二是考试成绩公开。坚持每名考生的成绩名次及时公开发布。三是考察、体检对象公开。拟考察对象和体检人员面向社会公布。四是拟聘用对象公开。对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公示无异议后再办理聘用手续。五是变动情况公开。对招聘工作中的各类变动情况,均向考生和社会公布。通过 “五个公开”,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风清气正,进一步增进社会对招聘工作的了解,提高社会和大学生村官对招聘工作的满意度。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