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丹东市边海防委员会面向丹东市区户籍人员考试招聘10名合同制值守维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名额
丹东市边海防视频监控指挥中心合同制值守维管人员10名,男性。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违法行为;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退伍军人可以放宽至中专或高中学历);
5、退伍军人笔试成绩加5分;
6、年龄为23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2年1月1日(含)至1985年1月1日(含)期间出生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5年2月9日至12日上午9:00-下午16:00。
(二)报名地点:站前老市政府东门1楼边海防委员会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退伍证(每个证件需提供2份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按规定要求现场填写《报名表》、《准考证》。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四、笔试内容、时间、地点
(一)笔试内容为计算机及时事政治相关知识。
(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相关规定和要求
(一)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记后根据成绩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人选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从笔试合格人选中确定。最后一个面试名额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均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者不予聘用。
(二)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体检(费用自理)、政审按公安辅警标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拟聘人员将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无问题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3个月。聘用后月基础工资为1000元,绩效工资为500元,单位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险)。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考生,直接取消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2173563 2173730
丹东市边海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