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全县卫生人才短缺的问题,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精神,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盐边县卫生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考核招聘13名急需紧缺卫生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盐边县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本县在职人员除外)、非在职人员。其中: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凭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资格证等证书。
(二)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报考人员本人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学科或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否则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6)年龄在18-35周岁(1979年1月28日—1997年1月28日期间出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28日至2015年2月6日18: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免收报名费。
3、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表》2张,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毕业证或学历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1寸免冠近照2张,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或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4、报名地点:盐边县卫生局三楼人事科。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及卫生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和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面试
卫生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综合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知识结构、专业素养、沟通协调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按招聘岗位等额确定考核人员。
(四)考核
用人单位及卫生主管部门对面试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五)体检
通过考核人员参加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市级组织、人社部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六)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者按规定程序报经审批后在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1、经考核、体检并经公示无异议者。
(1)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规定的时限内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3、新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事业单位政策规定执行。
5、通过直接考核招聘方式进入盐边县卫生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从本人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应聘单位工作不满5年的一律不得调动。因个人原因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者,须缴纳违约金2万元。
五、纪律与监督
直接考核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与公开考核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为保证我县公开考核招聘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顺利进行,维护考核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盐边县监察局:0812-8653330
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5250100
政策咨询电话:
盐边县卫生局:0812-8653225
附件1、盐边县卫生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紧缺卫生专业人才岗位条件和要求一览表.rar
2、盐边县卫生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卫生专业人员报名信息表.rar
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边县卫生局
2015年1月21日